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解读与适用高级培训班于4月21日圆满结束
2013-04-23法学院浙江教学中心法学院浙江教学中心
2013年4月21日,由浙江省律师协会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浙江教学中心联合举办的“新刑事诉讼司法解释解读与适用高级培训班”在浙江工业大学圆满结束。高级培训班为期两天,特聘请最高院的高级法官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樊崇义教授讲授了证据法与诉讼法解读。来自全省各地的律师、公检法系统的工作人员及相关法学研究工作者150余人参与了培训。
因为两位老师都长期从事刑事诉讼法的研究与实践,因而授课从理论研究层面与实务操作层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剖析了新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介绍了新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在修改、颁布及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着重在其适用性方面进行了解读,樊崇义教授更提出了律师在新刑事诉讼法下辩护思路的转型问题,两位老师的授课受到学员热捧。
与会学员们在二天的培训中,除了在课堂上认真听讲、做笔记外,在课间休息时仍抓住机会向老师求教,同学间进行交流,并在课堂上与老师互动。
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进步,完善了刑事诉讼程序;通过相应司法解释的颁布,实施过程中的模糊临界点得到了明确。参加本次培训的法律工作者更从学习中深刻地领会了改革的精髓,对今后的工作也有着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