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浙江教学点 电话/Tel:0571-88270519 88067519 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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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2016年“法大司考”浙江培训基地报名须知
2011-11-03
欢迎您参加司法考试浙江培训基地司法考试考前培训!在您填写报名登记卡之前,请认真阅读本规定。当您交费取证时,表示您已同意遵守本《报名须知》中的一切条款,该规定将被视作您和“法大司考”浙江培训基地所达成的协议。
一、现场报名流程
1、报名步骤:咨询确定欲报班次→阅读《报名须知》→填写学员报名登记卡→交款领取听课证。
交齐全部学费,属于正常报名状态,领取正式听课证。
缴纳报名费200元/班次,属于预报名状态,领取预报名凭证,并须在开课十天前交齐学费。逾期未办理补费手续,“法大司考”浙江培训基地将取消其预订座位,报名费不退还。预报名状态不能退班。
2、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n+1张(n为所报课程数)。
3、填写学员报名登记卡时请务必准确、详实地填写您有效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E-mail等信息,以方便我培训基地及时通知您有关开课与考试的最新信息。
二、听课证的管理规定
1、听课证是进入教室的唯一凭证,无听课证、持其他报名凭证均不得进入教室,课间休息离开教室时请随身带上听课证。
2、学员进行下列行为,必须出示听课证,不出示听课证的,“法大司考”浙江培训基地有权拒绝:
(1)进入教室听课;
(2)领取课用资料及其他材料;
(3)办理退班手续;
(4)领取奖学金;
(5)其他必要事项。
3、听课证只能由本人在规定的班次内使用,学员不得转让听课证,不得持听课证进入别的班次听课。
4、因保管不善损坏听课证的,应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及原被损坏听课证到报名处办理换证手续。
5、听课证丢失一律不补。丢失听课证后应立即持本人身份证、1张1寸免冠照片到报名处办理挂失,由相关主管人员签发挂失证明。丢失听课证学员有义务协助管班老师核查班上是否有他人冒用。
三、试听与退班规定
1、所有班次均不设试听课程,开课后一律不得退班。
2、办理退班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到浙江培训基地办理退班手续。不提供下列材料的,不予办理:
(1)听课证原件,未领取听课证的,提供报名凭证。
(2)学员本人身份证。代办退班手续的,须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学员本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及《退班委托书》。
(3)领取的教材、讲义等所有学习资料。退班学员或者代办人填写《退班登记卡》,经浙江培训基地主管签字确认后办理退班手续。
3、退班时,浙江培训基地有权进行以下处理:
(1)按每班次100元收取退班手续费;
(2)每班次报名费200元不予退还;
(3)退班人不能完好无损退回全部免费发放的资料的,扣除相应价款。
5、上课期间,由于学员自身原因缺课的,所缺课时费用不予退还。
6、赠送班次在不符合赠送条件后,必须交回已经发放所赠送班次的听课证,且不另行退费。
四、课堂管理
1、尊重授课教师,服从管班教师的管理。
2、凭听课证领取相应资料,进入教室一律以听课证上的座位号对号入座。未经允许,不得调换座位。
3、任何学员进入教室后不得大声喧哗,上课时不得随便讲话。
4、上课、自习期间学员应将手机设置成静音状态,且不得在教室内接听手机。
5、学员不得在课桌椅上随便刻写。不得随便动用教室内的各类设备。由于学员过错造成设备损坏或部件丢失,应照价赔偿。
6、教室里严禁吸烟,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
7、上课期间学员对上课内容一律不得录音、摄像,工作人员对于违反者有权暂时没收其录音、摄像设备并代为保管,在该课程结束后予以返还。
8、我校有权根据突发事件等因素更换任课老师和变更课程内容,变动情况由管班老师在上课前通知。
9、违反以上规定,影响教师授课和其他学员正常学习的,情节严重的,“法大司考”浙江培训基地将取消其听课资格,且不予退还学费。
五、教学反馈和答疑
为保证教学质量,请认真填写教学反馈表。如果学员在上课期间遇到困难,或者对教室及管理人员有意见和建议,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1、热线电话:0571-88270519
2、传真:0571-88270519-801
3、通信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33号恒升花苑恒安阁1楼,邮编:310012
六、以上各条款浙江培训基地享有最终解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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