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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17-10-27
中国政法大学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欢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 2018 级硕士研究生 !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 史哲经济学、管理等多科的“ 经济学、管理等多科的“ 经济学、管理等多科的“ 经济学、管理等多科的“ 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其法科在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其法科在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其法科在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其法科在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其法科在 2009 年获批为“ 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 2013 年,“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 年,“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 心”获批进入全国首“ 心”获批进入全国首“ 心”获批进入全国首“ 2011 计划”。 计划”。 2014 年, “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益 协同创新中心 ”获批进入“ 2011 计划”。 计划”。 学校直属于教育部,前身是 1952 年由北京大学 、清华、燕京大学辅仁四校的法政治社 会学等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院,现有海淀区路和昌平府两个校区。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 1983 年,地处北京市海淀区系我国首 年,地处北京市海淀区系我国首 年,地处北京市海淀区系我国首 批法学硕士、博授予点,专业生招规模名列全国第一。学校拥有法、政治马克思主义理论 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13 个 一级学科硕士点; 3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78 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5个专业 硕士学位点; 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研究生院建以来, 已培养各类研究 生万余名,在国家法治文明和政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校研究生 7000 余人,其中 博士生 1200 余人,硕士生近 6000 人。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院始终坚持“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的校训,注重研究生在价值观、实践能力创新国际视野等方面养成和培育。研究生院与全国各级法、检察政府机关律师事务所建立博士生、硕挂职实习基地,每年有大量和到合作基地挂职、实习。研究生院设置“创新金” 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地挂职、实习。研究生院设置“创新金” 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地挂职、实习。研究生院设置“创新金” 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地挂职、实习。研究生院设置“创新金” 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地挂职、实习。研究生院设置“创新金” 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地挂职、实习。研究生院设置“创新金” 优秀学位论文培育等项目,鼓励、支持研究生在中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院
中国政法大学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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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每年派出大批研究生国境游学、攻读博士 学 位或联合培养。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资力量雄厚,名辈出。除已故钱端升等许 多著名专家外,现仍活跃在研究生培养第一线的导师有江平、陈光中张晋藩、李德顺应松年等一大批著名学者。现全校有博士生导师 晋藩、李德顺应松年等一大批著名学者。现全校有博士生导师 晋藩、李德顺应松年等一大批著名学者。现全校有博士生导师 晋藩、李德顺应松年等一大批著名学者。现全校有博士生导师 晋藩、李德顺应松年等一大批著名学者。现全校有博士生导师 晋藩、李德顺应松年等一大批著名学者。现全校有博士生导师 20 3名(含 兼职和特聘导师) ,硕士生导师 ,硕士生导师 612 名。研究生院的导师积极参与国家重点 名。研究生院的导师积极参与国家重点 项目研究,参加国家各立法工作和司咨询活动。绝大多数生在学期间即跟随导师参加国家立法、司咨询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在高端律活动中锻炼自己。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将适应家与社会对于高端人才的新需求,全 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重点 提高研究 生实践能力、创新,拓展生的国际视野,把研究院建设成为开放式、化多科性创新型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国内领先、际知名研究生院。
(以上教师 数据 统计 截至 2017 年 9月,其他数据 统计 截至 201 6年 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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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培养目标 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三、报考条件 四、报名流程 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六、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 七、健康检查 八、录取 九、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十、学制 十一、学费、奖助学金、助学贷款 十二、毕业和学位授予 十三、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十四、附录(招生专业目录、初复试命题范围)
中国政法大学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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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 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治建设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能力从事科学研究、教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工商 管理 (MBA )、公共 )、公共 管理 (MPA )、法律 (非 法学) 专业学位可 招收 全日制 及非全日制 硕士 研究生 ,其他专业 均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各 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目录 (附1)。 招生人数仅供 报考时 参考, 录取时将 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 ,综合考虑 学校生源状况和 发展需 要,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前须有2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文章。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须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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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二)报考部分专业和单独考试的特别要求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含3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工作5年以上(含5年),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者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含2年)。
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以上,业务优秀已经 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家推荐;或获硕士学位博后工作 2年或 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报考专业仅限:法学 院宪与行政报考专业仅限:法学 院宪与行政报考专业仅限:法学 院宪与行政报考专业仅限:法学 院宪与行政报考专业仅限:法学 院宪与行政报考专业仅限:法学 院宪与行政报考专业仅限:法学 院宪与行政报考专业仅限:法学 院宪与行政报考专业仅限:法学 院宪与行政,刑事 司法学院刑、诉讼(事方向) 司法学院刑、诉讼(事方向) 司法学院刑、诉讼(事方向) 司法学院刑、诉讼(事方向) 司法学院刑、诉讼(事方向) 司法学院刑、诉讼(事方向) 司法学院刑、诉讼(事方向) 司法学院刑、诉讼(事方向) 司法学院刑、诉讼(事方向) 司法学院刑、诉讼(事方向) 。
5.报考 西藏单独考试(又称“援计划”) 西藏单独考试(又称“援计划”) 西藏单独考试(又称“援计划”) 西藏单独考试(又称“援计划”) 的考生,须符合 的考生,须符合 西藏自治区 教育厅 有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 报考专业仅限 报考专业仅限 报考专业仅限 :民商经济法 民商经济法 民商经济法 学院 民商法 民商法 学、 经济 法学 、知识产权法学 、知识产权法学 、知识产权法学 、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学院 ,刑事司法学院 ,刑事司法学院 诉讼法学 诉讼法学 诉讼法学 、网络法学,人权 、网络法学,人权 、网络法学,人权 、网络法学,人权 研究院人权法学 研究院人权法学 研究院人权法学 研究院人权法学 。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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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 ,须符合(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 报考资格及 名额等以教育部 相关 通知 为准。
2.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须 符合(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并有《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义务 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 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 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 。招生计划20名。
3.部分学院或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查看专业目录中“备注”。
4.接收 推免生条件 、报名 程序 、复试 及录取 等详见《 详见《 关于 2018 年接收 推荐免试生 申请攻读 硕士研究生 的通知 》。
考生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名。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能试或录取的,后果由生本人承担 。
四、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 中国研究生招信息网 上教育部、考生所在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并 如实、 认真 填 写本人报名信息。由于不按公告要求、符合考条件误报考信息、或故意填虚假等原因,导致不能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除推免生 外,考生 报名流程包括网上和现场确认。 已被我校接收 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其录资 格。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2017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日,每天 9:00 -22:00 。逾 期不再补报,也得修改名信息。
2.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信息(以下简称“”)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信息(以下简称“”)
教育网址: yz.chsi.cn 公网址: yz.chsi.com.cn
3. 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 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 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 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 考点; 单独考试生 选择“中国政法 选择“中国政法 大学” 考点; “援藏计划” 考生 选择 西藏教育 考试院 指定的 考点。 其他考生 (含 MBA 、MPA 考生 )应选择工作或户 口所在 地省(区、市)的 考点。 考生须到报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及参加试。
(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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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 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所选考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1. 时间 及地点 :以考生 所选考点 通知 或公告 为准 。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须 携带 考生本人 二代居民身份证 原件(截至初试考日期 仍有效) 、学历证书 原件 (普通高校 、成人举办的普通高校 、成人举办的普通高校 、成人举办的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证 ,要求 每学期均注册) 、网上报名编号 、 所选 考点要求 携带的其他材料。
3.未通过网上学历( 或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历 (或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的考生 须携带 《入伍批准 书》 原件或复印(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及复印件 ;2018 年 9月 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本科生, 在现场确认时 须提供 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 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并确 。经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及 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 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中 注明 “享受少数民 族照顾政策”。 族照顾政策”。 仅限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 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 考生 享受此政策 。
2.在职人员 :报名时 不必出具工作单位 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因报考研究生产的问题由本人自行处理。若上述导致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报考我校的生名前 还须 查看 《网上报名 公告 》、选择 我校作为考 点的考生 报名 前须 查看《中国政法大学考点报名 公告》 (网报 前发布) 。
4.我校重要通知将在网站发布的同时,辅以手机短信提示请务必填 写正确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写正确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中国政法大学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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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多次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可在初试前规定的时间内上教育部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考试分 初试 和复两个阶段进行 。我校 初试 和复试 的 自命题 考试科目均 不指定参考书目,只提供 命题范围。
(一)初试
1. 初试时间: 2017 年 12 月 23 日至 12 月 24 日。
2. 初试地点: 详见 所选 考点 的通知公告 。
3. 考试大纲、命题 范围:
(1)全国统考 科目 (政治 、英语 等) 和全国 联考科目( 管理类联考、 法硕联考 业务 课等 )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 组织, 考试大纲由 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2)我校 )我校 自命题科目 (含单独 考试、 援藏 计划 )的命题范围见附录 2。
(3)“单独考试 ”科目 :111 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 261 单独考试英 语、 两门业务课 为所报考专业 的考试科目 ;“援藏 计划 ”科目 :11 1单独考 试思想政治理论、 261 单独考试英语、 790 基础课、 890 专业基础课 。
(二)复试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总分、单科分数要求。
我校 采用 差额复试, 差额 比例一般 不低于 120 %。复试 将对考生 专业 知 识、 综合能力 和外国语 听说水平 等进行 考核 。复试命题范围见附录 3。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前另行发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生 (含 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 的本科结业生 )、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 得本科 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 络教育考生 参加 复试 时,加(笔试 )两门本科主干 课程 ,加试科目在复前 另行 通知 。报考法律(非学)、工商管理公共 。报考法律(非学)、工商管理公共 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力考生不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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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剂复试
初试成绩公布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要求,可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复试。
(四)考风考纪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对于考试作弊构成犯罪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依法受到严厉惩处。
我校对初试或复试中作弊的考生还将给予如下处理:
将考生的有关情况及《考试违纪处理决定书》寄送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并建议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或工作调动的重要参考依据;从下一年度起,连续3年禁止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七、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含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情况)。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八、录取
根据考生所报第一志愿 按成绩 从高分到低依次录取; 复试成绩 或 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到 60 分者,不予录取 ,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 入复试成绩 ,但单科入复试成绩 ,但单科未达到 60 分者 ,不予录取 ,不予录取 ;体检 不合格者,予 不合格者,予 录取 ;考生试诚信状况是 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依据,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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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本科毕业生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生, 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 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资格。
九、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和非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 硕士生 在学期间, 在学期间, 在学期间, 在学期间, 在学期间, 学校 根据相关管理 根据相关管理 根据相关管理 根据相关管理 根据相关管理 根据相关管理 规定安排 规定安排 规定安排 规定安排 住 宿; 非全日制硕士生 非全日制硕士生 非全日制硕士生 非全日制硕士生 非全日制硕士生 非全日制硕士生 非全日制硕士生 在学期间,生自行安排住宿食费用理 在学期间,生自行安排住宿食费用理 在学期间,生自行安排住宿食费用理 在学期间,生自行安排住宿食费用理 在学期间,生自行安排住宿食费用理 在学期间,生自行安排住宿食费用理 在学期间,生自行安排住宿食费用理 在学期间,生自行安排住宿食费用理 在学期间,生自行安排住宿食费用理 在学期间,生自行安排住宿食费用理 在学期间,生自行安排住宿食费用理 在学期间,生自行安排住宿食费用理 在学期间,生自行安排住宿食费用理 在学期间,生自行安排住宿食费用理 在学期间,生自行安排住宿食费用理 在学期间,生自行安排住宿食费用理 在学期间,生自行安排住宿食费用理 在学期间,生自行安排住宿食费用理 在学期间,生自行安排住宿食费用理 在学期间,生自行安排住宿食费用理 。课程 设置、学习时间安排等咨询相关院。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两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两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两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两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两 种类型。
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 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事档案和 户口 均不能转入我校,毕业 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学校不负责 就业派遣 ;非定向 就业硕士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我校,自愿选择是否户口迁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
定向 就业 生学习期间,由于定向单位变更、撤销合并等原因导致 毕业后不能接收的情况,由该生自行与单位协商解决或谋职学校负责就业派遣。
网上 报名时, 考生 必须 明确选择 学习方式和 就业方式 ,报名 后不得更 改,复试 后按照 报名 信息录取 。注意事项:
1.报考 非全日制 硕士生 ,就业方式 仅限 “定向就业 ”;报考 ;报考 全日制 硕士 生,可以 选择 “定向 就业 ”或“非 定向就业 ”, 考生报名时任选。
2.推荐 免试 生、少数 民族骨干计划、 退役 大学生士兵计划、 援藏 计划、 单独考试 仅招收 全日制硕士生 ,不招收 非全日制硕士生 。
十、学制
全日制 硕士 生基本 学制为 3年,工商管理、 公共管理、 法律(法学) 、 社会工作、 翻译 等 5个专业学位 的学制为 2年。非全日制 硕士生中, 工商 管理学制 2年, 公共 管理 学制 3年、法律(非学)制 3年。
十一、学费、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 政策 ,从 201 4年起, 硕士研 究生均须 缴纳学费。 以下学 费标准均 为人民币。 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收费标准执行。 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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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术型研究生 (全日制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生 8千元 /年, 定向就业 生 1.2 万元 /年。
2. 专业学位研究生 (全日制 ):
法律硕士 (中欧法学院硕专业除外) :1.5 万元 /年。
公共管理( MPA ):1.5 万元 /年。
工商管理( MBA ):详见 ):详见 MBA 网站(址: mba.cupl.edu.cn )。
社会工作: 1.5 万元 /年。
翻译硕士( MTI ): 4万元 /年。
3. 中欧法学院各专业 (全日制 ,含法律 硕士 ):235 00 元/年。
4. 非全日 制硕士 研究生
法律硕士 :28000 元/年。
公共管理( MPA ): 共 5.5 万元,分 2年 交清,每27500 元。
工商管理( MBA ): 详见 MBA 网站(址: mba.cupl.edu.cn )。
(二)奖助学金
学校 根据有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 ,为 全日制 硕士生提供助学金、奖 硕士生提供助学金、奖 硕士生提供助学金、奖 硕士生提供助学金、奖 硕士生提供助学金、奖 硕士生提供助学金、奖 硕士生提供助学金、奖 硕士生提供助学金、奖 硕士生提供助学金、奖 硕士生提供助学金、奖 学金 等。非全日 制硕士生 均不享受 助学金 、奖学金 等。(以下 均指全日制硕士 生。)
1. 新生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 :全日制 硕士 一年级 一年级 一年级 新生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 和翻译 专业 硕士 除外),成绩优秀的可以 除外),成绩优秀的可以 除外),成绩优秀的可以 除外),成绩优秀的可以 除外),成绩优秀的可以 除外),成绩优秀的可以 除外),成绩优秀的可以 除外),成绩优秀的可以 除外),成绩优秀的可以 除外),成绩优秀的可以 除外),成绩优秀的可以 获得 “新生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 奖学金 奖学金 奖学金 覆盖比例 覆盖比例 覆盖比例 覆盖比例 为 70% 左右。除 中欧法学院外,新生 中欧法学院外,新生 中欧法学院外,新生 中欧法学院外,新生 中欧法学院外,新生 中欧法学院外,新生 中欧法学院外,新生 中欧法学院外,新生 中欧法学院外,新生 奖学金额 奖学金额 奖学金额 奖学金额 奖学金额 均与首年 学费 等额 。(中欧法 。(中欧法 。(中欧法 。(中欧法 。(中欧法 学院奖金 额由学院另行规定,详情可查询 中欧法学院 网站。) 网站。)
2. 全日制在校 硕士 生可 根据 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参评 学业奖金 。
3.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 硕士生 ,不享受奖学金。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的非在职考生 可参评 奖学金。
5. MBA 、MPA 和中欧法学院 硕士研究生 奖学金办法由培养单位另行制定 。
6.学校设置助教、研和 助管等勤工学岗位, 帮助学生 通过勤工助 学来获得生活补贴。
7.有关 奖助 学金的详细 信息 ,请查询 学生工作部 网站“研究生工作” 栏目( web.cupl.edu.cn/xsc/ )或研究生院网站“奖助学金工作” 栏目 (yjsy old .cupl.edu.cn/links/c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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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助学贷款
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资助管理”栏目( web.cupl.edu.cn/xsc/ )。
十二、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 ,符合 我校 硕士究生毕业条件 、硕士学位授予条件 者,可 获 得毕业 证书 及学位 证书 ,毕业证书 上注明 学习方式 :全日制或非。
十三、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一)招生信息发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我校发布各类研 究生招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究生 院”主页 ,网址: ,网址: yjsy .cupl.edu.cn 。微信 公众号 “zgzfdx_yjszs ”。
(二)各招生学院网站
见学校主页“组织机构” 学校主页“组织机构” ,网址: http://www.cupl.edu.cn/zzjg.htm 。
(三)有关材料发放
初试 成绩、复通知初试 成绩、复通知初试 成绩、复通知成绩以及其他 通知 均在 研究生院 网站 公布, 不寄发书 面通知;录取由校研招办 负责 寄发 。
(四)禁办考研辅导班
学校严禁内各单位和个人举办 、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考辅导班,严禁组织或参与书 和辅导资 料的编写工作,严禁本校在职教师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考研辅导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相关严肃查处。
(五)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 或学校 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政策, 或者出台新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政策, 或者出台新本章程 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 院网站 及时予以公布。
(六)国防生和现役军人
国防生 和现役军人报考 我校 硕士研究生,按 军队 相关 部门 规定办理。
(七)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25 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办公 地点: 西土城路 25 号旧 1号办公楼 304 室(学院路 校区 )
邮政编码: 10 0088
联系电话: 010 -5890807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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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传真: 010 -58908071
电子信箱: zfyz@cupl.edu.cn
官方网站: yjsy.cupl.edu.cn
微信公众号: zgzfdx_yjszs
十四、附录(招生专业目录、初复试命题范围)
附录 1:《 2018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专业目录》
附录 2:《 2018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 试科目命题范围》
附录 3:《 2018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目命题范围》
十五、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我校研究生院 开通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 招”微信公众号, 考生可 搜索 微信 公众号 “zgzfdx_yjszs ”或扫描 下放 的二维码 予以 关注 ,以便 ,以便 及时掌握招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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