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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浙江教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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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2016杭州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2016-08-25
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著名学府,为了加快培养更高层次的政法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在职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中国政法大学开放教育办公室批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在浙江举办在职人员同等学力法学硕士课程班,旨在使更多具有本科学历的在职人员不脱产取得法学硕士学位。
一、    教学特色
系统硕士教育:历史名校体系完整的课程安排,符合条件者即可申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多次申硕机会:可享受五次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机会。详细的课程辅导,完备
的辅导资料,力保学员顺利通过;
资格审核、免试入学: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双休日上课;
共享法大资源:在职学习,学以致用,同时在课程期间可参与讲座、论坛、沙龙及法大浙江校友会等辅助教学活动,共享法大资源平台;
英语针对性辅导:每年5月份统考之前组织针对性英语辅导课程;
二、招生对象
公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仲裁委等相关专业人员;
 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等“一行三会”监管官员;
●各大公司企业、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担保、贷款公司等相关行业人员;
社会各界有望提升自身竞争力,提高学位层次的兴趣人士。
三、开设专业
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证据法学、国际法学、环境法学
四、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课程进修班课程模块:以最新研究生培养方案为模版调整
1.)基础课
法理学
宪法
法制史
民法总论
物权法论
侵权行为法论
婚姻法
继承法
刑法总论
犯罪论(刑法分则)
行政法
行政诉讼法论
(2.)专业课
行政复议法论
国家赔偿法论
公司法论与企业法
证券法
合同法总论
合同法分论
反垄断法
保险法
财税法
金融法
房地产法
知识产权法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国际法
国际经济法
国际私法
竞争法
经济法理论
仲裁制度
(3) 高端论坛:专业性讲座、沙龙、论坛、学术报告(每年根据最新热点话题订立题目)
五、学期安排与教学方式
   
1、学制两年:学员集中授课(每月集中两天授课安排在周末。)
    2
、学习方式:集中面授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由本校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资深教授授课。
3、引进国外弹性教学体制,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4、上课地点: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25号)
六、资格审查及学籍管理
    1、学院收到学员报名材料和学费后,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开放教育办公室批准、备案。
   
2、符合条件者发给《入学通知书》,并建立在职硕士研究生学籍档案。
七、证书颁发、学位申请、学位申请考试时间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中国政法大学教务部门盖章学习成绩证明)。
符合同等学力学位申请条件的,可以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有关规定,申请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全国统考安排在每年五月份的最后一个周末。(以当年国家官方通知时间为准)
八、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欲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且有一定科研成果。
   2
、学员须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1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4张、2寸蓝底免冠照片8张。(除照片外,其他材料都可提供电子版本)
九、费用标准
   
   1、学费:2.2/两年
    2
、论文答辩费 8000
    3
、校考考务费1800
4、资格审查费200
重要提示:学籍注册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费用不退
      (本中心为浙江唯一官方报名学习点)其他机构均为非法机构,请同学们注意。
中国政法大学浙江教学中心联系方式:
北京法学院咨询电话:刘老师、贾老师、陈老师 010-58908177/58908179
 报名电话:0571-88270519  18658826911
联系老师:方老师    报名地点:杭州市西溪路525号浙大科技园A座东区429
网址: www.zjfada.com法学院官方网站:www.cupl.edu.cn/f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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