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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鲜未人知秘密——2008年司法考试出题人员名单及简介

2011-11-03
   (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1、丁露,女,中国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司长
    2、于安,男,1956年生,北京清华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在北京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曾获丹麦政府讲学金和德国马普讲学金,在丹麦国立奥尔胡斯大学法学院和德国马普研究所作访问学者。曾参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起草研究工作。主要著作有《和政诉讼通论》(主编)、《政府行政法律行为》(主编)、《行政诉讼法》(“九五”规划高等学校法学教材)(第一作者)等。
    3、马怀德,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制所副所长。1965年10月生于青海西宁,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同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1991年获得行政法硕士学位,1993年获得博士学位,系我国首位行政诉讼法学博士。1993年留校任教。1995年晋升为副研究员,1998年破格晋升为研究员。1995年、1996年,先后赴美国波士顿大学和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现任《行政法学研究》主编,中国法学行政法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曾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优秀青年教师奖”、“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中国行政法研究会优秀科研成果(论文)一等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4、王卫国,男,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教授,法学硕士。汉族,1951年5月8日出生于重庆市,籍贯山西省陵川县。1982年2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并考入本校硕士研究生民法专业,1985年1月毕业留校后任法律系民法教研室教师,1986年任讲师,1987年任教研室副主任,1988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89年出国留学,先后在瑞典乌普萨拉大学和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从事访问研究,1992年归国继续任教。1994年调入中国政法大学,1996年任教授,1998年任经济法系主任,2002年任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2006年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助理。
    5、王少峰,男,华东政法大学毕业,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教育培训部部长。
    6、韦忠语,男,广西永福人,生于1965年8月。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获法律硕士学位。现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重庆市坤源律师事务所二级律师(兼职)。1985年7月分配在重庆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工作,1986年通过全国首届律师资格考试,被授予律师资格,其后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5年,先后办理各类案件近三百件,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二十余家。2000年11月调入西南政法大学任教,主讲商法学、知识产权贸易的理论与实务课程。
    7、甘文,男,1969年生,浙江平阳县人。1987年至1994年就读于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研究生院,先后获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莱攻读博士学位,两次获北京大学世川良一优秀青年奖,tB97年7月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7年、2002年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耶鲁大学法学院从事研究工作。现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国家法官学院司法审判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中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8、付子堂,男, 1965年10月20日生,河南南阳新野县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1997),武汉大学博士后(1999),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研究生部主任,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
    9、卢松,中国外交学院教授,合著 《国际贸易法律实务》。
    10、刘凯湘,男,1964年12月2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湖南攸县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民商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首都师范大学、上海大学等兼职教授。
    11、刘茂林,男,1963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宪法与行政法博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学术兼职为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湖北与美国俄亥俄州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宪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武汉市法学会副秘书长。
    12、孙力,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3、孙笑侠,男,1963年8月生,浙江温州人;现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持法学院工作的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2003-2004年美国哈佛大学高访学者。2002年荣膺第三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曾获得浙江省青少年英才奖(1998),浙江省优秀青年教师奖(1999);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1);曾获得教育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司法部等成果奖1-3等奖4次;2000年被浙江省列入151人才第一层次培养计划。
    14、宋英辉,男,河北省人,1957年5月出生,1982年毕业于河北省师范学院,获哲学学士学位;198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诉讼法学专业硕士学位;1992年于该校获得诉讼法学专业博士学位。现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室主任,兼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法学实践基地专家组成员等。曾获“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995年),1997年入选北京市“培养跨世纪理论人才百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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